还如一梦中_第十一章---第十二章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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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第十一章---第十二章 (第3/4页)

的油里浮着数不清的辣椒。

    沈沧海用汤勺拨开足足一寸厚的辣油,再把辣椒撇去了,露出雪白的鱼片,迫不及待地挟了一筷。

    「唔……很辣很辣很辣!」一连三个辣字,却吃得眉开眼笑,见凌青云不动筷,他还亲自把鱼汤舀到他的碗里。

    「凌大哥,这汤又香又辣,你嚐嚐吧!」

    垂首看着满碗通红,凌青云咽一咽喉头,觉得嘴里已经热了起来,为难地向沈沧海看去,却见他仰着头看着自己,眼里带着期盼。

    明明是天真无邪的光芒,却像能把人的魂魄摄引出来,是他练的摄魂功太厉害了?还是他天生有就一种过人的诱惑力?

    凌青云在心中挣扎了一会,什麽也不说,拿起碗便把汤倒进口里。

    「好吃吧?好吃吧?」沈沧海高兴极了,自己吃着之余,一筷筷地把鱼rou挟到他的碗里,凌青云自讨实在消受不起,但每次想开口拒绝,瞧见他一双星光闪闪的眸子,不知恁地,便舍不得说话了。

    一顿下来,辣得凌青云根本说不出话来,拿着水壶不断地把水倒进喉咙,心里想:俗语说「最难消受美人恩」果然有道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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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沈沧海倒好,饱餐一顿後,便嚷着叫热,把收在怀里的冰魄神珠拿出来,放在脸颊上不断滚动。

    泛红的脸颊渐渐回复雪白,在渗透的寒意下肌肤仿若着透明,似乎连皮下的血管都看得清清楚楚,凌青云的眼睛先落在他雪白的肌肤上,再向冰魄神珠看去。

    「沧海,这颗珠子很特别,可以给我看看吗?」

    点点头,沈沧海把冰魄神珠交到他的手上,凌青云拿近细看,只觉一阵淡香飘过鼻尖,似乎上面还留着沈沧海肌肤的馨香,出神半晌,才收敛心神,仔细打量起来。

    名副其实,冰魄神珠触手生寒,拿在手上等同拿着一块不会融的冰,里面的一点血红,随着珠子的转动而荡漾,就像活的一样。

    「这珠子触手生寒,看起来非常珍贵,不知道有什麽名堂?」指头转动着冰珠,他露出一副绕有兴味的样子。

    「这叫冰魄神珠,是一件宝物。」沈沧海答得乾脆极了,连凌青云也暗暗诧异起来,沉吟半晌後再问。「既然是宝物,必有特别用途,你可知道?」

    沈沧海依然乾脆……乾脆俐落地摇头。

    「我知道,但是不可以告诉你。」

    魔教四大镇教宝物:魔陵散,冰魄神珠,九霄环佩与碧水寒潭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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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冰魄神珠排行第二,是光明护法的信物,历代光明护法都将它随身携带,厉无痕既然要他做光明护法,自然把冰魄神珠的用处对他说了,他虽然不认为是什麽了不起的秘密,但是也知道不能对圣教以外的人随便说出。

    「这颗珠子以後就是属於我的了,如果你喜欢,我可以常常借给你摸。」他边说,边摊开手掌,示意凌青云把冰魄神珠还给他。

    观其神色,料想难以从他口中套出什麽,凌青云洒然而笑,把冰魄神珠放到他的手上,随後,非常自然地转了话题。

    「已经午後了,如果我们现在入镇,只怕今晚难以找到地方留宿,我们不如在附近找间客栈暂住,明天早上才到镇里去吧!」

    「不!」沈沧海摇头说不,也不等他,迳自站了起来。

    见他如此,凌青云也不多说,扔下一绽碎银,骑上马,向镇远镇进发。

    通往乡镇的小路崎岖不平,沈沧海虽然着急,但心里爱惜马儿,只得在缓缓而行,一边左顾右盼,走了约半个时辰,他忽然勒住马辔。

    「沧海?」凌青云也连忙住马,只见他呆呆地看着伫立在右边的一块石碑,骑马徘徊几圈後,索性跳下马去,站在石碑前驻足观看。

    凌青云没有办法,也只得翻身下马,向石牌走去。

    垂首看着石碑,沈沧海露出眷恋怀念之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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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石碑就伫立在草丛中,因为年代久远,上面的红漆都脱落大半,只勉强瞧出「镇远镇」三个字。

    凌青云知道,这个石碑就是地标,表示他们已经踏入镇远镇的范围之内。

    看着沈沧海一副出神的样子,他忍不住问。「沧海,你还未告诉我,为什麽要来贵州?」

    手轻轻地磨挲着石碑,沈沧海眨眨眼,回眸一笑。

    「你也一直没有告诉我,为什麽一路上你总是未卜先知,知道我会住哪一间客栈。」

    「很简单!」凌青云爽快地耸耸肩头。

    「你是逃家的小孩子,而且是有钱人家的逃家的孩子,你家里的人一定会以为你会选最好的客栈,所以你就偏偏入住那些最破旧的客栈。我说得对不对?」这算不得什麽秘密,若能以此换得沈沧海心中的秘密,又算得什麽?

    「对……你真的很聪明。」沉吟着点头,沈沧海忽然觉得有些不妥。

    连一个刚刚认识自己的人都猜中他的心思,难道无痕哥会想不到吗?既然如此,追兵早就应该追来了,为什麽……

    难道无痕哥追杀慧远时真的出了什麽事吗?不……那是不可能的!以他的武功与手段,即使多十个慧苦也不可能伤害到他,但是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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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心神本来已经恍惚,这时更加紊乱起来,沈沧海晃晃头,强迫自己别想下去。

    适时,凌青云在他耳边说。「作为交换,现在可以告诉我来贵州的理由吧?」

    「这里……」沉默半晌,他才吐出答案。「这里是我的故乡。」

    「哦?」其实在他买礼物的时候,凌青云已经猜到几分,这时故意露出惊讶之色,问。「你不是与哥哥从北方来的吗?」

    沈沧海笑着摇头。「我的确从北方来,但是,我真正的家在这里。」

    「此话何解?」凌青云更感兴趣了,抱着手等待他的解说。

    「有句说话是形容贵州的,几乎每个人都听过──天无三日晴,地无三里平。这里是个穷地方,很穷很穷很穷。」

    一连三个穷字,说得极轻,却带着无尽沉重,凌青云见到沈沧海稚气未脱的脸孔上竟泛起似有若无的怅然之色,便知道接下来的话,就是他身世的关键了。

    「我的家就在这个镇的太平村里,和贵州大多数人一样,家里的环境不好,小时候,我吃得最多的就是番薯粥,不过,爹娘很疼爱我,每年我的生日,爹都会买一小块rou回来,叫娘亲煮给我吃,他们就是这样,总是尽力要令我过得好,日子虽然穷,但是我们一家人过得很快乐……」

    回想起童年的快乐日子,沈沧海露出微笑,那时候吃的番薯粥,回想起来,味道似乎比山珍百味更加美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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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「直至有一年大水,我们和村民一起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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