危险游戏(新)_22雇佣兵时期的回忆(剧情)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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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22雇佣兵时期的回忆(剧情) (第1/1页)

    两年前。

    墨西哥城,改革大道。

    改革大道是墨西哥城最繁华的商业街区,被誉为墨西哥城第一街,不同于墨西哥绝大多数的街道,这里道路宽敞、高楼林立,在鳞次栉比的大厦间,有三幢极其醒目的摩天大楼三足鼎立。

    墨西哥城的冬天有些干燥,在温润多雨的地区待久了的人来到这里,总会有些不习惯的。莱缪尔·李在十九岁那年加入国际刑警就被派到墨西哥,现如今在这里工作了两年,依然无法适应这样的气候。

    他趴在雷福马之塔最顶层的天台上,被风吹得眯了眯眼睛,很快又继续全神贯注地透过狙击镜观察着对面的查普特佩克一号——墨西哥第五高的大楼,这幢高层有一部分属于丽思卡尔顿酒店,这次行动的目标,一位军火贩子,正是在此处进行银行保险柜钥匙的交易。

    他们国际刑警需要确认此次交易的内容,活捉或击毙目标,并尽量截获保险柜中的物品。莱缪尔作为墨西哥国家中心局最年轻也是最有实力的狙击手,他要做的只是在冷风嗖嗖的楼顶等待下一步指令。

    酒店房间里,军火贩子和某黑帮表面上的代言人已经碰面了,莱缪尔从狙击镜里只能看到他们的肢体动作,无法得知在讨论些什么。

    突然,有人踩到了他故意丢在天台门口的烟头,发出了细微的响动,莱缪尔警觉地回眸,看到来人之后,他不自觉地松了口气。

    太草木皆兵了,不过是一个亚裔男孩而已。

    这个亚裔男孩留着刚刚及肩的长发,穿着打扮有种日本街头的中性朋克感,眼睛里带着蓝色夸张的蓝色美瞳,浑身挂满金属链子,左肩还背着黑色的吉他包。男孩在被莱缪尔发现后,还呲着一口白牙冲他笑了笑,看上去十分无害。

    莱缪尔收回视线,继续盯梢酒店房间里的交易。

    等等,一个男孩?

    几秒后,莱缪尔兀地意识到了什么,瞳孔骤缩。

    他们在行动前早就封锁了通往天台的路,这个男孩是怎么上来的?!

    耳边传来“砰”的一声不带消音器的枪响,莱缪尔猛然回头,男孩快速收起架在天台边缘的M82A1,和琴包一起背在肩上,笑嘻嘻地眨了眨左眼,对莱缪尔做了个开枪的手势。

    莱缪尔抓起胸前的望远镜,男孩发射出去的那颗子弹正好冲破玻璃,击穿了坐在军火贩子对面的“代言人”的眉心,与此同时,埋伏在门外的国际刑警冲进房间,把军火贩子按倒在地,夺得了他手中的钥匙。

    莱缪尔试图和守在楼道口的同僚联络,询问为什么会放人上来,然而对讲机的另一边无论如何也没有人说话。

    他有种不好的预感,望向站在天台边缘的男孩。

    男孩挥了挥手,身体后倾,从楼顶跳了下去。莱缪尔快步追上前,看到防护栏杆的最底端挂着一只攀岩爪钩,男孩用脚蹬着墙面,敏捷地速降出好几米。

    其实莱缪尔完全可以缺德地割断绳子或者取下爪钩,但他是一名警察,永远不会做出这样的事。他只是看着男孩吊着绳子速降了二十米左右,踹碎玻璃跳进了大楼内。

    这时他才后知后觉的想起楼里的同僚,赶忙推开天台门下去看,楼梯拐角处,三个又高又壮、全副武装的男人歪七扭八地倒在一起,莱缪尔伸手探了一下,三人呼吸脉搏都正常,只是昏迷过去了。

    那个亚裔男孩,到底是什么人?

    男孩很大胆地没带手套,因此金属爪钩上保留着较为完整的指纹,莱缪尔小心将爪钩收进背包,他不确定男孩是杀手还是雇佣兵,于是带回去找熟人私下做了检测,却没有任何收获,仿佛这个人根本不存在似的。

    过了大半年,莱缪尔忙得都快要把这件事忘在脑后时,他再次遇见了那个男孩。

    美墨边境。

    国际刑警和当地警方联合追踪一起跨境人口走私案,被谨小慎微的人贩子团伙发现了端倪。人贩子把拐卖来的几个小女孩关在车里,当即持枪下车和警方发生了火拼。

    这伙人贩子全是亡命之徒,根本不怕死,但车里有人质,附近还有贫民窟,警方有所顾忌,根本无法施展开,每当莱缪尔想进行狙击,都会被对面一通乱扫的子弹打断。

    一辆黑色的Jeep牧马人在枪林弹雨中一百八十度漂移,横在了莱缪尔面前,车门打开,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双深棕色靴子,然后是扎在靴子口里的灰绿色工装裤,还有防弹背心——是上次那个男孩,换了身打扮,还没戴蓝色美瞳,莱缪尔差点没认出他来。

    男孩扛着一支反坦克火箭筒从车上跳下来,浅棕色的双眼亮得像藏了星星。他对莱缪尔笑了笑:“正好路过,需要帮助吗?上次打了你的人,算我欠你一个人情,不收费。”

    一旁的警员见他们两个似乎认识,也没有多问男孩的身份,只是指着他手里的火箭筒说道:“嘿,兄弟,这个可不能用,那边还有平民呢!”

    “好吧好吧~”男孩无奈地把火箭筒丢到副驾,后座很快有人递了把步枪给他。

    男孩摘下莱缪尔的头盔扣在自己脑袋上,端着步枪就冲了出去。

    “cao!”刚才那个警员惊呆了,拍了拍莱缪尔的肩膀,“你这个朋友真不要命啊!”

    男孩倒不是为了送死才冲出去,只是因为他手里这把枪装的是达姆弹。达姆弹有两大特点,一个是击中人体后,弹头会在体内炸成碎片,使伤者痛苦地死去,另一个就是有效射程短,只有几十米。

    莱缪尔咬牙,上车在窗口架起狙击枪,为男孩打掩护。

    不到十五分钟,男孩带着人质回来了,他的防弹衣上有好几处弹痕,裤子也被子弹擦破了。

    那一天,二十一岁的莱缪尔懂得了一个道理:只有亡命之徒,才最擅长对付亡命之徒。也正是这次行动,让莱缪尔养成了自此之后面对歹徒时不要命的风格,年纪轻轻就成为了一个部门的负责人。

    “洛,该走了。”车上的人对男孩喊道。

    男孩把头盔还给莱缪尔,甩着被汗水浸湿的头发,说道:“来啦!”

    莱缪尔不知道“洛”这个发音是哪个字,也不知道是名还是姓,但至少有了调查的方向。

    一个很年轻又漂亮的亚裔雇佣兵,这还不好找吗?

    在动用了黑白两道的人脉后,莱缪尔终于找到了男孩的踪迹。他惊讶地发现,这个被他称为“男孩”的亚裔雇佣兵,竟然还比他大一岁。

    莱缪尔一下一下敲打桌上的纸质资料,资料的左上角是一张照片,边上写着目前已知的信息。

    洛月,二十二岁,来自香港,身份不明,疑似偷渡入境的非法移民,隶属于哥伦比亚的一家雇佣兵公司。除了这些基本信息,还记录着几件洛月以前接过的活,他从没像其他雇佣兵那样做过替议员暗杀竞争对手的事,死在他枪下的无非是狗咬狗的黑帮,还有在灰色地段牟利的人。

    莱缪尔抚摸着照片,脑海里浮现出洛月的笑容,他也忍不住微笑起来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明媚的阳光照在林家二楼的露天阳台,室内,林琮岚已经帮洛月洗完澡,吹干头发,把他抱回了床上。

    洛月习惯性地把脸埋在被子里,蜷缩成一团,只露出柔软的黑色短发,看上去脆弱得像是一只蝴蝶。

    莱缪尔握紧拳,下定决心,一定要带洛月离开这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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