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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日志② (第1/3页)
15.日志② 叶炤不断地给自己心理暗示:窥探秦冉的隐私,只是因为他和秦冉在过去有交集。 秦冉的日记里,对于一些事件的描述,与他的记忆出现了偏差。 他有点奇怪,但很快又想开——他在地下研究所一定经受了惨无人道的折磨。以至于上辈子被人解救出来的时候,他接受了心理疏导。他宁愿选择彻底遗忘这段记忆。 包括他被人带进地下试验所的前因后果,都已经不清晰了。在联邦反恐军攻破地下研究所之前,那帮人用生物芯片入侵了他的大脑,捣烂了他完整的记忆逻辑链。 他只记得他刚被抓进研究所的时候,脖子上被人套上了一条金属项圈,项圈上有着一排指示灯,闪动不断,散发出猩红色的光。 刺目的红光长期明灭交替,使他的视力受到了暂时性损伤。 “给他戴上了精神力干扰器,已经开到了最强档。”看押他的博士在囚室外压着嗓子说话,“他的精神体已经觉醒,不能掉以轻心。都是吉答码头的那没脑子的,非要把人逼急了!cao!” 交谈声越来越远: “千万别断电,连备用发电机都要给我准备好!要不然,那小子一跑出来,咱们都得死!黑曼巴还在地上,鬣狗似的,带着他的兵到处闻味儿!他铁定没想过咱们在地下四十米深的地方,哈哈……傻逼!” …… 离合纷乱的记忆忽然来袭,叶炤的脸色渐渐冷了下来。 他已历经死生,如今想起在地下研究所那段暗无天日的旧时光,他不再一味的畏惧与回避,甚至开始好奇那时究竟发生了什么。 他曾经以为自己要埋骨在边境败城的废墟里,永恒的失去这一段记忆。然而他睁开眼睛,发现自己竟然完好无损,回到了八年前。 这时他刚参加过成人礼,17岁少年的心跳蓬勃有力。屋外,阳光炽亮;门前,野蔷薇散发着清香。一切都是这么美好。 失忆、战场、枪伤、吗啡、死亡……这些都是上辈子的事了。 没有什么比死亡更糟糕,叶炤如是想。 ……对,他偷看秦冉的笔记,只是为了回顾一下当时的事实,再感慨一下生死无常与生命的珍贵。 这“伟大”的目的,让他镇定了许多。他的心跳渐渐平缓下来,手也不那么抖了。 轩敞整洁的卧室内,纸页翻动声轻轻响起。 白色的森林猫伸着脖子,卧在地毯上看向叶炤;叶炤则再度看向手中的记事本。 【联邦二十五年,六月二十五日,吉答】 我的线人告诉我,他跟丢了烈风,但查到了烈风父母的信息。 只是真实性尚不能考证,让我随便听听。 烈风的父亲是一名狙击手,组织内的代号是AWM。母亲则是一名化学家,也可能是药剂师,代号不详。他们都隶属于“自由联盟”这个恐怖组织。 据说烈风的本名叫做J.Lucifer。他的父亲是外族人,一名优秀的alpha,因重建战争时期的种族矛盾,阴差阳错加入组织。 自由联盟不允许人们使用旧名,一旦加入,就只准使用组织内的代号。 烈风的父母为了保护他,与组织签署了“代换协议”,用他们夫妻“终身效命组织”换取了孩子的自由。 J.Lucifer受到“代换协议”的保护,被送到了远离暗杀、远离自杀式袭击的组织分支——自由国走私团伙。这个孩子将在那里开启全新的人生。 他们夫妻与这个孩子所接收到的情报不同。为防叛变,他们将永远不能相见。 …… 他的父母还活着吗? 我问线人。 线人手里的廉价香烟已经燃烧了太久,他弹指一敲,烟灰掉落,只剩烟蒂了。 ——不知道。很久没有听说过AWM的消息了。长官,您知道的,在沙城,最坏的消息就是没有消息。这意味着死亡,或者……更糟。 烈风会怎么想? 我又问。 线人哈哈大笑:他?他不怎么想。他他妈的从小没爹疼没娘爱,他懂个屁!他就知道抢劫、赌博;拿赢来的钱买车、买枪、玩马子!嘿我说秦长官,我的曼巴蛇,咱能不能别老cao心这个通缉犯的情绪?先把上个月的账单给我结一下。 我一边转账,一边想:我什么时候cao心烈风了? 我笃定,我只是怕他死在我不知道的地方,到时候没法跟军部交代。绝无他意。 线人收到了转账,语调轻快地对我说: 哦,对了。烈风今晚约了个omega见面,在滨海栈道的酒吧街。 当晚,我便服去了吉答的酒吧街。 这里是滨海栈道的中段,大多是露天静吧。白色的鸥鸟跹翔于深蓝夜空,地面上播放着蓝调爵士乐。看得出来,很适合失恋的人来排遣寂寞。两侧的棕榈树上挂着光影暧昧的彩色灯串,beta们穿着沙滩裤坐在酒馆的外摆,醺然看向不远处黑黢黢的海面。 Alpha和omega并不多,仅有几对已经痴抱在一起,交颈深吻,甚至已经开始抚摸彼此的私密部位。他们刚认识不久,就已经能对对方这样敞开身心,这令我难以理解。 我找了个安静的位置,坐下后目光仍然毫无聚焦。我不知道我在这里徘徊期待着什么。 我分明是来追查通缉犯的,却又总产生“我是来偷窥别人约会的”这种错觉。 更重要的是,当烈风和那个omega出现在我的视野中时,我一点也没有“嫌犯已进入攻击目标”的那种激动喜悦,反而很烦躁。 最先出现的是烈风。 烈风的头发没做任何造型,像是刚洗过还没完全吹干就仓促地出门。他穿着一件很宽松的亚麻色长袖T恤,袖口松垮的挽到肘部,有着好看又自然的皱褶。下身是一件黑色的直筒休闲裤短裤。修长的小腿一览无余。 我第一次见到这样清爽的烈风。乍一看,他好像与普通的吉答男孩没什么不同,可他那双绯色的瞳眸里却流动着神秘而危险的光。像他龙舌兰酒般的信息素一样,酒量差的人只需沾上一点,就能醉上三天。 他不该叫“烈风”的,该叫“烈酒”才对。龙舌兰酒的酒精度数,大多在四十度以上。 烈风等人等得无聊,将手里提着的黑灰色的旧皮箱放在地上。然后转身看向远处的海面,摸出香烟盒,点了一支,慢吞吞吸起来。 他仿佛注意到了我的视线,忽然回头。 那瞬间我连忙举起了手中的酒水单,挡住了自己的脸。 酒水的名字在我脸前忽然放大,我盯着“龙舌兰”三个字,发现不知何时我在上面打了个钩。我脑子里有些乱。 我放下这张单子的时候,烈风已经等来了他的omega。 是个瘦削的omega,戴着眼镜,腼腆又斯文,看上去二十来岁。 我以为即将有生离死别或者是邀请对方私奔的戏码出现,没想到,烈风搁下那沉甸甸的手提箱就要走。 Omega叫住他,忽然抬起右手,在自己的肩头、额头指指点点起来,好像是在画十字架。 “上帝保佑您。” 他大概是朝烈风说了这么一句话。 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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